方正县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 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

时间:2018年11月19日   浏览量: 已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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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及国家、省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,方正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按照举报范围,提供黑恶势力性质犯罪线索。

 1.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
 2.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;

 3.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
 4.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;

 5.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、客运摆渡、粮食收购销售、冰雪旅游、林业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;

 6.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取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
 7.操纵、经营“黄、赌、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
 8.校园“套路贷”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
 9.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
 10.组织雇佣网络“水军”在网上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等新型涉众型黑恶势力;

 11.称霸一方、拉帮结派、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等黑恶势力;

 12.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;

 13.抢夺强占煤矿资源、非法开采煤炭、垄断煤矿经营、垄断煤炭运输的黑恶势力;

 14.在校园及校园周边聚众寻衅滋事、抢夺学生财物、无故殴打学生、非法垄断餐饮经营、垄断校车(送子车)运营的黑恶势力;

 15.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酒水饮料、蔬菜水果、粮食供销的黑恶势力;

 16.采取暴力手段非法垄断液化气罐配送、技术开锁行业的黑恶势力;

 17.拐骗农民工、强迫劳动、使用童工、限制人身自由、非法用工甚至故意伤害、致人死亡的黑恶势力;

 18.通过暴力滋扰、胁迫恐吓、强买强卖、打压竞争对手等手段非法垄断钩机、塔吊等大型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及施工市场的黑恶势力;

 19.采取暴力、胁迫、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、控制物流行业的黑恶势力;

 20.与公职人员勾结、非法垄断汽车检测业的黑恶势力;

 21.采取拦截打砸车辆、殴打司乘人员等暴力手段非法垄断公交线路营运的黑恶势力;

 22.暴力插手物业管理纠纷、恐吓、滋扰、殴打业主的黑恶势力。

 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检举揭发上述22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。

 举报电话:

方正县扫黑办:0451-57116316

方正县纪委监委:0451-57116213

方正县公安局:0451-57120110

方正县人民法院:0451-57118180

方正县人民检察院:0451-57112000

举报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方正县扫黑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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